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文学
4月起乘坐省市际客运班线将实名制检票

发布时间: 2017-03-15 10:01 来源: 中国巴蜀在线 字体: [增大] [减小]

摘要: 3月14日,记者从成都市交委获悉,从2017年4月1日起,在成都市客运站始发或者配载的省际、市际客运班线(农村客运班线除外)将实行实名制检票。

中国巴蜀在线四川成都3月15日讯    3月14日,记者从成都市交委获悉,从2017年4月1日起,在成都市客运站始发或者配载的省际、市际客运班线(农村客运班线除外)将实行实名制检票。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的决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82号),按照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公安厅《关于做好道路客运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川交发〔2017〕9号)要求,从2017年4月1日起,旅客在成都市乘坐跨省、跨市客运班线(农村客运班线除外)时,应出示有效客票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检票乘车,可提供的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居住证、户口簿、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等25余种证件及身份证明等。16周岁以下(根据相关规定免票的儿童除外)尚未办理居民身份证的未成年人可凭户口簿、临时身份证明或学生证检票乘车。

对拒不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或者人、证不一致的旅客,不得乘车;对蓄意扰乱客运站秩序的旅客,公安机关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附25种有效证件及身份证明:

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口簿、机动车驾驶证、军官证、武警警官证、士兵证、军队学员证、军队文职干部证、军队离退休干部证、军队职工证、退伍证、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来往港澳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外国人居留证、外国人出入境证、外交官证、领事馆证、海员证、外交部开具的外国人身份证明、地方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开具的护照报失证明、铁路公安部门填发的乘坐旅客列车临时身份证明。

发表评论0 喜欢
看不清?点击图片更换
网友评论
关于我们|联系我们|温馨提醒|网站声明
投稿邮箱:bashuol@163.com 24小时值班热线:13008332538 QQ:3159000539
Copyright © 2006-2021 Bashuol.com,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渝ICP备150069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