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四川省泸县财政局了解到,按照《四川省2018年稻谷补贴实施方案》(川财建〔2018〕213号)精神,报经县政府同意,现将《泸县2018年稻谷补贴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切实做好补贴资金的兑付发放工作。
为支持深化稻谷收储制度和价格形成机制改革,保障稻谷种植收益基本稳定,结合实际,制定泸县2018年稻谷补贴工作实施方案。基本原则是稻谷补贴只能用于补贴我县水稻种植者,不得与其他涉农补贴混淆。发放到普通农户、家庭农场的补贴必须通过“一卡通”发放,发放给种植大户的补贴通过“一卡通”或其法人开设的基本账户拨付,确保资金来源、去向清晰可查;各镇(街道)要切实贯彻落实质量兴农战略,资金分配要有利于引导种植结构调整,促进增加绿色优质稻谷供给。稻谷补贴的补贴对象为县内稻谷种植者,包括普通农户、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合社和农业企业。补贴资金总额,结合各镇(街道)核实上报的稻谷种植面积,县财政局、县农林局最终确定稻谷种植者的具体补贴标准。对推广绿色高质高效技术和订单生产者以优先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