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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期药品零售 这样卖!

发布时间: 2020-02-22 17:38 来源: 字体: [增大] [减小]

摘要: 疫期在达川行政区域咋经营药品零售门店才合规?笔者23日从达州市达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探知标准答案。

      巴蜀在线(文/图 何勇 刘伟)为有效防控新冠肺炎疫情,2月8日达川出台《疫期药品零售门店管理规范》,对全区所有药品零售门店疫情期间的经营管理作出明确规定。

      根据规定,要求药品零售门店要积极组织采购防控期间所需药品、医疗器械及防护用品等货源,全面保障市场需求,符合条件的要全天候营业;在药店门口保留一个柜台销售药品,严禁顾客进店购药;配备一把红外线体温检测仪,测量工作人员及顾客体温并建立台帐;设置废弃口罩回收桶,按规定及时收运处理废弃口罩;店内每天消杀不少于3次,保持店内清洁卫生;顾客排队购药须保持1.5-2米的距离,所购药品、医疗器械或其他防护用品由工作人员用专用购物蓝选配好,装入塑料袋交与顾客,费用采取微信、支付宝、医保卡等无接触支付方式结算。2月14日又发布升级版的《关于进一步严格药品零售门店规范管理的通知》,规定所有药品零售门店疫期暂停向市民销售说明书上标明有“退烧、咳嗽“适应症或功能主治的药品,对遇有发热、咳嗽症状的顾客,做好实名登记并向社区报告,引导其到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达川目前在经营的329家和正在筹备复业的268名药店老板,你们知晓这些规定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温馨提示:请对照答案合规经营。另外达川区为稳定疫期药品药械、防护用品和生活必须品的市场物价,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严厉打击囤积居奇、跟风涨价、串通涨价等违法行为。截止22日,已发价格提醒告诫函1500余份,现场责令改正63家(次),开展价格行政指导(行政约谈)13次,立案查处口罩等防护用品价格违法案4件,案值达8万余元,全区597家零售药店,暂停营业268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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