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强化标准规范,实现建设装修监管一体化。出台新建商品房全装修管理规范,强化对建筑和装修工程的事前事中监管标准,从源头上防范装修问题产生。一是一体化设计和审批。要求开发企业釆用建筑装修一体化设计,重申装修工程和主体建筑一并办理施工许可、安全监督和质量监督等手续,预售环节增设全装修样板房联动审查。二是一体化施 工。要求开发企业对主体建筑和装修工程要一体化施工,公开全装修施工图,明确实施装修的楼号、建筑面积、占总建 筑面积比例、装修装饰材料等相关信息。三是工程材料管理 标准一致。依法将9大门类100余种装修装饰材料纳入重要 建材管理范围,对其生产、经营实行备案管理并建立信用档 案,严格核查质量证明文件,在规定场所及相关文书中予以 明示。四是积极推行一体化验收。工程质监主动介入全装修工程交付查验,将主体建筑和装修纳入一体化管理。
二、 全程监督,保障交付实体与营销样品一致。一是销 售现场及合同文本须对装修材料的品牌、型号、产品标准等 信息公示和记载,提前防范风险隐患,让购房群众签合同更 放心。二是针对全装修交付房屋,要求按交付标准设置一定 数量的实体交付样板房并保留至交付后6个月,装修标准和 实体样板房“所见即所得”。三是装修过程公开,鼓励建设 单位组织开放日活动,提前准备全装修项目分户验收,对购 房者提出的问题及时整改,通过过程公开确保交付实体与样 品一致。
三、 确定流程条件,推动交付规范顺利。制定新建商品 房交付流程和交易监管指导手册,完善《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屋验收交付单》等10余项示范文本,确保房屋交付清晰 规范。一是交付条件明晰。交付前须完成首次登记和综合验 收,对未保留样板间、未进行建材公示或变更后低于原合同 档次的项目,不得交付。二是交付流程明晰。列出交付流程 图、明白纸,做到交付双方对房屋和物业的交付流程清楚明 白。三是交付资料明晰。除钥匙、房产证、房屋交接单以外, 新建商品住宅统一装饰装修的,交付时还应提供装饰装修竣 工图、室内环境质量检测报告等。对纳入建筑信息模型(BIM) 技术推广应用范围的房屋建筑工程,还应提供数字版(BIM) 住宅使用说明书。四是解决交付问题的途径明晰。搭建沟通 平台,依托合同和政策解决实际问题。对房屋质量瑕疵、履 约不力等行为落实开发企业的第一责任,督促迅速整改。对 购房合同未约定或约定不明引发的交付纠纷,通过沟通平台 协商解决办法。对未达法定交付条件或依照有关规定委托检 测机构重新核验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项目,支持购房者暂 缓或拒收房屋,并可选择解除合同。
四、先验房后交房,集中打造收房样板试点。商品房全 装修交付模式实行以来,通过政府监管与服务的主动介入, 为购房者和开发企业搭建平等畅通的沟通平台,集中打造13 个项目4500套先验房后交房的样板房屋试点,把数百道装修 流程层层解剖验质量,为业主吃下“定心丸”。同时青岛市 多部门出台“交房即可办证”便民服务措施,将房屋网签备 案服务延伸至交付现场,已有11个项目1800余户购房者享 受到“房本钥匙同步领取”的优质服务。央广网、大众网等 20余家新闻媒体对此进行广泛报道,称之为商品房建设和交 付的“青岛模式”。下一步,青岛市将把工作更多着力点放在人民群众普遍 关心的突出问题上,不断优化工作措施,规范市场秩序环境, 维护购房群众切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