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蜀在线(文/余洁)3月9日上午9点30,重庆市城建档案馆党支部举行了2021年第一次专题党课,对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以下简称<档案法>)进行了解读,党课由馆党支部保密委员、接件科副科长左晓燕主讲,馆党支部全体党员参加了学习。
党课上,左晓燕同志从《档案法》修订的背景、过程和意义;修订的主要内容;新旧《档案法》总体框架对比;切实抓好贯彻实施工作等四个方面进行了解读。新修订的档案法,从原来的6章27条扩展到8章53条,新增了“档案信息化建设”和“监督检查”两个专章,为档案工作变革与转型、创新与发展提供了较为充分的法律保障。明确了国家和地方档案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或本行政区域内的档案工作,将档案事业发展经费列入政府预算,确保了档案事业发展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规范档案收集工作,强化档案服务企业管理,做好突发事件应对活动相关档案工作。推动档案开放与利用,将档案向社会开放的期限由30年缩短为25年;要求档案馆不断完善利用规则,创新服务形式,强化服务功能,提高服务水平,为国家机关制定法律、法规、政策和开展有关问题研究提供支持和便利;加强档案信息化建设,保障电子档案、传统载体档案数字化成果等档案数字资源的安全保存和有效利用。增加档案监督检查的规定,明确监督检查事项,完善监督检查措施。完善法律责任,明确罚款处罚的数额幅度。
通过此次党课学习,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领会新修订的《档案法》,充分认识档案法修订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握其精神实质和内涵要义;深入贯彻落实,大力推进档案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依法管理,走向开放,走向现代化;广泛开展宣传,要不忘初心,紧紧抓住贯彻实施新修订《档案法》的契机,进一步提高档案意识,高度重视档案工作,切实发挥档案作用,努力开创城建档案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