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蜀在线(文/唐子媛)3月23日,重庆市城市建设档案馆档案管理科科长魏营,工作人员唐子媛来到渝中区文物保护管理所,开展文物保护工程档案调研,渝中区文物保护管理所副所长胡征一同陪同调研。
当天渝中区文物保护管理所副所长胡征介绍了文物保护档案管理相关工作现状。文物保护工程档案管理实行属地管理模式,工程竣工后,由文物保护管理机构对工程档案进行验收。由于自身保管条件有限,档案验收合格后,文物保护管理机构仅接收一套由工程建设业主单位向移交的电子档案,其余实体档案由业主单位自行存档,而各业主单位从事档案管理的专业性和硬件条件参差不齐。
魏营科长介绍了重庆市城市建设档案馆相关的管理工作职能及档案馆库管理相关情况。根据《重庆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办法》(渝府令第240号)相关规定,我市各类文物古迹修复工程相关档案属于重庆市城市建设档案馆接收进馆档案范围。由于我市文物保护建设工程未纳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设监管流程,导致该部分档案形成后未能顺利由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接收进馆。如果能够顺利接收文物保护工程档案,既能丰富重庆市城市建设档案馆馆藏资源,也能解决文物保护工程档案保管安全问题。
双方认为如果能够相关文物保护工程档案由专业档案管理机构保管将有利于档案安全与档案今后的有效利用。下一步双方考虑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有关文物保护工程档案保管工作打算,待条件成熟后对于相关移交内容环节等细节工作进行进一步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