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社会
一位二孩妈妈的自诉:育儿假爱你不容易!

发布时间: 2022-05-27 22:32 来源: 字体: [增大] [减小]

摘要: 妈妈要吃饭,娃娃要吃奶,公司要辞退,父母育儿假成了镜花水月,孩子,我拿什么养你?

      L女士(化名)是重庆某区属国有企业重庆中房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嘉韵山水城项目部的一名普通职工,国家出台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二个子女政策之后,是否响应号召生育二孩,仍然让不少家庭心存纠结,因为生育、抚养一个孩子,所付出的时间、精力、经济是巨大的,确实不是想生就生的。为此,L女士夫妻俩觉得,生不生二孩不强求,如果有了就生,生不了也就算了。

      2021年4月,L女士发现自己怀上二孩后,既兴奋又忐忑。2021年6月,出台了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看到国家对人口问题的重视,把人口发展提到了关系民族发展的高度,并出台了一系列的鼓励政策,其中第六条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中提出:“完善生育休假与生育保险制度。严格落实产假、哺乳假等制度。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开展父母育儿假试点,健全假期用工成本分担机制。继续做好生育保险对参保女职工生育医疗费用、生育津贴待遇等的保障,做好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生育医疗费用保障,减轻生育医疗费用负担”,L女士夫妻俩惴惴不安的心稍稍定了下来,相信组织,拥护政策,决定剩下二孩。

      2021年8月20日,通过了新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其中第25条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国家支持有条件的地方设立父母育儿假。”L女士心想,重庆作为直辖市,应该属于有条件可以设立父母育儿假的地方吧。带着这样的希望,时间来到了2021年11月8日,作为高龄孕妇的L女士顺利生下一个女孩,一家人非常开心,也非常感激党和国家的好政策。

      2021年11月25日,重庆审议通过了新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其中第23条第四款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职工,在产假或者护理假期满后,经单位批准,夫妻一方可以休育儿假至子女一周岁止,或者夫妻双方可以在子女六周岁前每年各累计休五至十天的育儿假。夫妻一方休育儿假至子女一周岁止的,期间的月工资不低于休假前本人基本工资的百分之七十五,并不得低于当年本市最低工资标准;夫妻双方在子女六周岁前每年各累计休五至十天育儿假的,期间享受在岗职工同等待遇。”L女士心想,这下可好了,自己所在单位虽说工资福利待遇都比较低,自己每月工资也只有两千多点(稍高于重庆市每月2100元的最低工资标准),但也算区属国有企业,应该会率先响应党和国家的号召,带头执行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尽力履行国有企业的社会责任和义务,所以应该会批准自己休育儿假的吧。

      但是,接下来的遭遇证明,L女士想得太好了,或者说想错了,哪里知道“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辛辛苦苦几十年,生个二孩就回到了解放前,L女士发现不但育儿假请不到,还面临被重庆中房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辞退的窘境。

      一是请假无门。L女士的产假自2021年11月8日起至2022年5月19日止,在产假届满之前的2022年4月20日,L女士向该公司嘉韵山水城项目部提交了休育儿假的书面申请,经项目部经理签字同意后,又于4月22日将该书面申请呈报重庆中房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领导审签。呈报请假申请后的第二周,接到公司人事专员电话称,因公司没有请育儿假的先例,加之公司女职工比较多,批准休育儿假会影响到公司的工作,因此,不批准休育儿假的申请。L女士在电话里陈述了请假的依据,并指出重庆新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于2021年11月25日施行,以前的重庆地方法规的确没有相关育儿假的规定;作为个人来说,是愿意产假休完之后就到公司上班的,带小孩比上班累多了,但由于父母、公婆年岁已高,都是七十多岁近八十岁的老人了,加之本人也是四十多岁的高龄产妇,大家身体状况都不是很好,家庭、子女、工作在目前情况下,实在无法兼顾,因此,迫不得已才向公司申请休育儿假。5月12日,L女士向重庆中房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提交了《关于申请休育儿假的情况说明》,再次恳请该公司依法批准休育儿假。2022年5月15日,L女士等来的却是该公司寄来的《返岗通知书》,称“你向公司申请的育儿假,经公司研究决定,不予批准。请你于2022年5月20日返回重庆中房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嘉韵山水城物管处物管员工作岗位”,并称不返岗,将视为旷工。

       二是协商无门。L女士接到返岗通知以后,当即向项目部经理提出并请转告重庆中房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领导,对该通知中不批准休育儿假一事,有异议,并指出合法生育第二个子女后,按照国家和重庆市的相关规定,依法享有休育儿假的权利,中房公司不能藐视国家的法律法规,更不能践踏职工的合法权利,并且双方还在就育儿假及相关事宜进行协商中,还在请相关部门介入协调中,还有年休假、事假、病假等可以请,怎么就直接说旷工呢?公司这种做法不利于解决问题,还可能激化矛盾,因为公司还有怀孕的、正在休产假的女职工,这种做法只会寒了大家的心;而且从家庭到公司的工作场地的在途时间在1个小时左右,没得办法来回家哺乳,也不可能把还在哺乳期的嗷嗷待哺婴儿、一天至少要吃五六次奶的婴儿带到公司工作场地。2022年5月23日至26日,L女士先后向重庆中房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上级主管部门、所在地的人力社保等部门反映,请求相关部门介入并协调解决请育儿假的问题。这些部门先后打电话给重庆中房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人事专员或相关人员,希望提供一个让L女士或其家人与公司领导面谈交流协商的机会,直到2022年5月26日下午下班,都被该公司“傲骄”地拒绝了,称公司已经研究决定了的事情,没有协商的余地。

      三是投诉无门。当L女士向重庆中房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上级主管部门以及所在地的人力社保部门、卫生健康部门寻求帮助的时候,这些部门称,作为重庆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相关条款有“经单位批准”的字样,重庆中房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属于独立自主经营的公司和用人单位,尽管其属于国有企业,但相关部门没得办法处理或处罚该公司不予批准育儿假的行为,也没得办法责令该公司应当批准育儿假,需要用人单位和职工之间自行协商解决。这就把“能否依法享受父母育儿假”的矛盾纠纷“踢”回了用人单位和职工,言下之意就是,重庆中房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作为用人单位,尽管职工是合法合规生育,对于父母育儿假,想批准就批准,不想批准就不批准。好像我国的大政方针以及我市制定的地方法规中,赋予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职工休育儿假的权利,在重庆中房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一个国有企业的领导们眼里,就是一个“屁”,他们“想放”(想批准)就放(就批准),“不想放”(不想批准)就“不放”(不批准)。

      四是生活无门。经多部门多方协调之后,2022年5月27日上午11时许,L女士接到重庆中房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人事专员的电话称,今天上午公司领导有空,可以去谈一下。当L女士的丈夫赶到后,重庆中房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总经理张改亮、一位赵姓副总、人事专员参加了面谈。L女士一方提出,由于L女士还在哺乳期内,而且作为高龄产妇,身体状况很差,因为家庭经济条件不太好,没有选择住院治疗而是选择通过中医调理,鉴于要哺乳、要治疗,实在没得办法返岗上班,能否按照以下方式处理:1. 参照育儿假的时长,在孩子哺乳期间(截至2022年11月7日,孩子满1周岁前),由公司缴纳社会保险费并发放一定生活费;2. 双方协商一致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按规定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但是,重庆中房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直接拒绝了这两种方式,提出的条件之一是让L女士自己主动辞职,等孩子大了比如可以上幼儿园了,可以再选择重新回公司入职上班;条件之二就是如果不及时返岗上班,就视为旷工,作为严重违纪予以辞退,并不予任何经济补偿。来之不易的唯一的一次面谈,就这样以没有解决任何问题的黯淡场面结束了。L女士万万没有想到,自己响应党和国家的号召,合法合规生育了第二个子女,竟然就这样摊上“大事”了,育儿假休不成不说,饭碗也即将被毫无悬念地砸碎,今后的生活怎么办?妈妈要吃饭,娃娃要吃奶,公司要辞退,希望在哪里?L女士自2021年11月8日生育第二个子女至今,重庆中房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没有任何形式的慰问,没有预发哪怕一分钱的生活费(生育津贴申报后只计算了98+30+15=143天产假,新增加的50天产假,还没得任何说法),孩子嗷嗷待哺,妈妈却没有一点收入,生活怎么继续?(这是一位重庆妈妈2022年5月27日下午的泣血哀告)

发表评论0 喜欢
看不清?点击图片更换
网友评论
关于我们|联系我们|温馨提醒|网站声明
投稿邮箱:bashuol@163.com 24小时值班热线:13008332538 QQ:3159000539
Copyright © 2006-2021 Bashuol.com,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渝ICP备150069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