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巴蜀在线四川成都8月19日讯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国办发〔2015〕62号文《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旅游产业发展提供了很多“干货”。今天,我们一起来聊聊关于低空旅游那些事儿。
政策关键词
《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若干意见》(发布日期2015年8月4日)
(三)加强连通景区道路和停车场建设。加大投入,加快推进城市及国道、省道至A级景区连接道路建设。加强城市与景区之间交通设施建设和运输组织,加快实现从机场、车站、码头到主要景区公路交通无缝对接。加大景区和乡村旅游点停车位建设力度。
(四)加强中西部地区旅游支线机场建设。围绕国家重点旅游线路和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按实际需求新建或改扩建一批支线机场,增加至主要客源城市航线。充分发挥市场力量,鼓励企业发展低成本航空和国内旅游包机业务。
(十一)大力发展旅游装备制造业。把旅游装备纳入相关行业发展规划,制定完善安全性技术标准体系。鼓励发展邮轮游艇、大型游船、旅游房车、旅游小飞机、景区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旅游装备制造业。大力培育具有自主品牌的休闲、登山、滑雪、潜水、露营、探险等各类户外用品。支持国内有条件的企业兼并收购国外先进旅游装备制造企业或开展合资合作。鼓励企业开展旅游装备自主创新研发,按规定享受国家鼓励科技创新政策。
《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任务分解表(发布日期2015年1月21日)
10、继续支持邮轮游艇、索道缆车、游乐设施等旅游装备制造国产化,积极发展邮轮游艇旅游、低空飞行旅游。
可以看到,年初发布的《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任务分解表就已经明确提出要积极发展低空旅游,近期公布的《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若干意见》也数次提到了航空发展。
据了解,国家发改委、民航局、交通部等部门将陆续出台涉及邮轮游艇旅游、低空飞行旅游的具体措施。低空旅游顶层设计即将出台,低空旅游或将成为拉动通用航空和旅游产业发展的新蓝海。通用航空经营许可管理规定即将修订,其修改的内容之一是降低部分项目准入条件,空中游览将由甲类调整为乙类,同时降低购置航空器自有资金额度的要求,这都将促使低空旅游在大众化道路上迈出稳健的第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