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要闻
成都2015年企业职工货币平均工资增长基准线10%

发布时间: 2015-09-02 14:09 来源: 中国巴蜀在线 字体: [增大] [减小]

摘要: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日表示,该局经市政府授权,于9月2日联合市总工会、成都企业联合会、市工商联向社会发布成都市2015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确定2015年企业职工货币平均工资增长基准线为10%,上线(预警线)为15%,下线为4%。
       中国巴蜀在线四川成都9月2日讯(作者 王兰)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日表示,该局经市政府授权,于9月2日联合市总工会、成都企业联合会、市工商联向社会发布成都市2015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确定2015年企业职工货币平均工资增长基准线为10%,上线(预警线)为15%,下线为4%。
                                                                   10%作为企业工资增长基准线
      根据成都市2014年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综合考虑2015年全市国民经济增长、社会劳动生产率和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等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确定成都市2015年企业工资指导线分类标准:以企业职工货币平均工资增长10%作为企业工资增长基准线;以企业职工货币平均工资增长15%作为企业工资增长上线;以企业职工货币平均工资增长4%作为企业工资增长下线。
      成都市统计局正式公布成都市2014年有关经济数据后,成都市人社局按照《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等文件要求形成了《成都市2015年企业工资指导线(送审稿)》,报经市政府审定同意,由成都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四家(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总工会、成都企业联合会/成都企业家协会、成都市工商业联合会)向社会发布。
                                                                    优先考虑普通职工工资增长
     成都市人社局称,各类企业应依据工资指导线,结合本企业劳动生产率提高和人工成本状况等实际情况,按照《四川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办法》和《成都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标准(试行)》的要求,积极组织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或主动参与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不断完善企业内部分配制度,合理确定工资增长幅度,实现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时,应注重消除岗位间不合理的收入差别,优先考虑普通职工工资增长,重点向技术岗位、艰苦岗位、生产一线及收入偏低的职工倾斜。

     五条具体实施指导意见——

     实施2015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指导意见:(一)经济效益增长较快、工资支付能力较强、职工平均工资低于2014年成都市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企业,可以在基准线以上、预警线以下确定工资增长水平。(二)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增长的企业,可以参照基准线确定工资增长水平。(三)经济效益未提高,但生产经营基本正常的企业,可以参照下线确定工资增长水平。(四)生产经营困难、持续亏损的企业,可以低于下线确定工资增长水平,也可暂不增加工资,但企业支付给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五)国有独资和国有控股企业(以下简称国有企业)应严格执行工资总额管理政策与企业工资指导线政策,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核定的工资总额和工资指导线的调控范围内,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等方式,调整和确定本企业工资增长水平。1、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高于2014年成都市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二倍以上、三倍以下的国有企业,确定的工资增幅不得高于工资增长下线;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高于2014年成都市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三倍以上的国有企业,原则上不应再增加工资。2.经济效益连续两年以上增幅较大、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低于2014年成都市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国有企业,如具备人工成本承受能力,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并报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其工资增长幅度可以适当地突破工资增长上线。3.国有企业应建立职工工资增长与企业负责人薪酬增长相联系的机制,使职工工资与负责人薪酬保持合理比例。国有企业要将职工工资增长情况作为负责人及其他领导班子成员绩效薪酬确定的重要依据。当年企业职工平均工资未增长,企业负责人及其他领导班子成员的绩效薪酬不得增长。4.市、县两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同级财政、审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部门,依法对国有企业工资内外收入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发表评论0 喜欢
看不清?点击图片更换
网友评论
关于我们|联系我们|运营机构|网站声明
投稿邮箱:bashuol@163.com 24小时值班热线:13008332538/15928542182 QQ:1374707411
Copyright © 2006-2021 Bashuol.com,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渝ICP备150069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