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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03-21 10:20 来源: 会员投稿 字体: [增大] [减小]

摘要:
近日,当事人周某来到四川省南江县公证处,说他妻子余某去世后留有一套房产,自己要去成都办理继承公证,他的岳父岳母放弃继承该房产,但是他们年事已高、行动不便,无法亲自到场办理公证,公证处能不能上门办理。 公证人员通过当事人的叙述和提交的公证资料了解后,细心地向周某讲解了继承的相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死者余某的父母是其第一顺位继承人之一,有权利放弃继承或者继承该房产的相关份额。他们想放弃继承女儿遗产中属于自己应继承的份额,但是考虑到他们的实际情况,公证处决定为其开通公证法律服务“绿色通道”,为两位老人提供上门公证服务。 为了确保公证的服务质量和安全,公证员在上门服务之前认真的了解了申请人的需求和基本情况。在案件审查受理后,为其确定了上门服务的内容,准备好相关的法律文书,按照约定的上门时间,公证员与公证员助理携带相关公证资料自行前往老人住所,向老人告知了其享有法定继承的权利和义务、放弃继承权的法律后果和意义,在充分倾听和了解老人意愿的意愿后,依法依规为老人办理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 近年来,南江县公证处始终践行“公证为民”理念,把“我为群众办实事”落到实处,开通“绿色通道”,提供上门服务,将公证法律服务送到家,切实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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